林心如遭誹謗名譽權糾紛案一審勝訴 獲賠6萬元
12月4日晚,北京星權律師事務所發(fā)布關于林心如名譽權糾紛案的案件播報,稱林心如訴黃某名譽權糾紛案一審勝訴。案件中稱,被告黃某因在其個人微博賬號中發(fā)布針對林心如的惡意侮辱、誹謗內容,公然貶損林心如的人格
12月4日晚,北京星權律師事務所發(fā)布關于林心如名譽權糾紛案的案件播報,稱林心如訴黃某名譽權糾紛案一審勝訴。案件中稱,被告黃某因在其個人微博賬號中發(fā)布針對林心如的惡意侮辱、誹謗內容,公然貶損林心如的人格,被判構成對林心如名譽權的侵犯,須向林心如公開賠禮道歉,并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及合理維權支出共計人民幣6萬元。
此微博曝光后,網友紛紛圍觀并支持力挺林心如合理維權,稱:“支持維權!網絡不是非法之地,粉圈不是造謠和惡意重傷的保護傘,每個人都應該為自己的言行付出代價!”“支持維權! 盡管時效差,但比對網絡毀謗不作為好得多。”“支持維權,凈化網絡環(huán)境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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